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4年及以前立项校级教学项目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集中清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7〕232号),我校已完成市级教改项目的清理和结项工作。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推进校级教学项目研究,根据《重庆文理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管理办法》(重文理教〔2014〕47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学项目进行结项清理,拟于2018年5月中旬开展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学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和校本教材(讲义)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所有项目须在本次完成结题,否则予以撤项,同时追回全部项目资助经费。结项情况将纳入2018年工作目标考核。
2015及以后立项的教学项目结项工作将在2018年6月份启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结项验收所需材料
根据清理工作要求,本次结项材料除注明提供纸质版外,其它均提供电子版(若为原始材料,请扫描提供)。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重庆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扫描件)
2.重庆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扫描)
3.研究总结报告(不做统一格式要求)
4.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教改实践成果的有关材料(包括专著或教材、教参,扫描封面、扉页、目录、封底)的扫描件。
以上结项材料按顺序汇编成册,并编好目录,打包压缩提供电子材料到指定邮箱。
(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
本次结项以教学基本资料查验为主。教学基本资料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开展教学活动不可或缺的要素。结项评价以查看验证教师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支撑材料为主,其结项包括必选项和可选项,具体如下:
1.必选项:
(1)立项任务书;
(2)重庆文理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项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扫描);
(3)课程教学大纲;
(4)课程教案(代表性章节,不少于10节课);
(5)课程考核方案(或考试大纲);
(6)根据课程性质有针对性地提供学生的代表性作业、作品或实验实训报告样本各5份;
(7)近两年每个学期的教学周历、课程考试答卷(学号为单数前5名)、答案(含评分标准)、原始成绩册和试卷分析一套。
2.可选项(7选2)
(1)专家随堂听课(不少于2次);
(2)与课程配套的自编教材或讲义(纸质版);
(3)与课程配套的在线开放课程(提供网址);
(4)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为基础立项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类项目;
(5)教师科研转化教学内容,行业标准、企业项目植入课程等支撑验证材料。
(6)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为基础,教师获得校级教学类比赛一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及其以上,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及其以上。
(7)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为基础,获得市级或者校级教学成果奖。
(三)校本教材(讲义)建设项目
1.重庆文理学院校本教材结项验收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教材(讲义)样书(纸质版两份);
3.立项建设但未出版的讲义(纸质版两份)。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所有结项材料按顺序汇编成册,按“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124292525@qq.com。
(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
课程负责人填写《重庆文理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结项申请书》,经所在学院签字盖章(请各二级学院组织院内相关人员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建设与改革不到位的不予报送)扫描后,同支撑材料一起按顺序汇编成册,按“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24292525@qq.com。若需提供纸质材料,请交教学部教研科(恪勤楼217)。
(三)校本教材(讲义)建设项目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教学部教学建设与研究科(恪勤楼217)。
电子版材料(附件3)按“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124292525@qq.com。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
2.重庆文理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结项申请书
3.重庆文理学院校本教材(讲义)结项验收表
4.2014年及以前未结项校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5.2014年及以前未结项专业核心课程改革项目一览表
6.2014年及以前未结项校本教材(讲义)一览表
教学部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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